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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本溪市参保居民 均享有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3-11-06 13:11
  【摘要】治疗大病所需的费用,往往使患者及家人不堪重负。本溪市近日公布一项新的惠民政策。从2014年1月1日起,只要是参保居民,都可以享有大病保险的待遇,无须额外缴纳保费。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以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据介绍,近年来,本溪市相继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为核心,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特困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和居民特病门诊、居民门诊统筹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破解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一些身患重危病的参保居民因为治疗费用大、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窄等,对大病保险的渴望日益迫切。

  正因如此,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本溪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采取从居民医保基金中为每名参保居民筹资23元/年、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模式,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保居民无需另缴大病保险费用,即可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依据本溪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规定,一个参保年度内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符合医保规定自付部分达到1.35万元以上部分按照50%予以报销,暂不设封顶线。

  慧择提示:本溪市大病保险惠民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