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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严重 环保责任险刻不容缓

更新时间:2017-08-26 18:48
  【摘要】近日,各大城市陆续开始上演雾霾天气,雾霾天气的进一步加重引发了人们对环境污染的重视。其实在我国,早就颁布了相应的环保污染责任险指导意见,但是一直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环保污染责任险的推广还需要政府强制实施。

  “当然,包括监管层在内的各方希望能够实现平衡,既能让参保企业承担得起,保险公司也有积极性参与。”吕毅认为,借鉴交强险的模式,将环境责任险立法,从试点强制走向普遍强制,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每辆车都必须强制投保交强险,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可以参与这一市场,保监会提供支持,通过建立统一平台集合大量数据,为保险公司确定不赢不亏的价格奠定数据分析基础。”

  李晨也赞同以强制性为切入点在我国推广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十分符合当下的国情。比如美国采取的便是强制保险的形式。举例来说,美国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工程保险的一部分,无论是承包商、分包商还是咨询设计商,如果应当投保而没有投保的,各主体都无法取得工程合同。

  在环境责任险实现强制立法之前,执法机构需要用完善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来为环境责任保险的推广创造有利的制度条件。李晨认为,就环境行政责任而言,需要加强行政处罚的力度,提高罚款的上限,并结合停产整顿等多种形式的行政处罚手段,大幅度提高企业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范围和严重程度。

  而就被忽略的环境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而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污染环境罪的罪名的认定标准、处罚力度做了进一步阐明和强化,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就环境公益诉讼问题做了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未来企业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及频率将大幅度提高,企业也会因此而承担更为严重的经济责任。

  当然,除了惩罚措施外,正面的激励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投保企业的积极性。例如,辽宁省保监局与省环保厅从征收的排污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保障对参保企业给予环责险保费一定比例的奖励;对参保企业为完成风险整改而申报污染防治资金时,保障给予优先解决;也有的地方试点将投保与信贷审批、税收优惠等等结合起来……

  “重要的是如何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融入到一般商业活动的成本收益分析和风险防范考量之中。一定要让参保企业能够切实体会到参与环境责任保险能够有效防范和弥补企业在环境污染问题上所遭受的损失,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中的环境成本,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李晨认为。

  慧择提示:环境问题刻不容缓,我国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的力度,提高罚款的上限,结合停产整顿等多种形式的行政处罚手段强制实施环保污染责任险,以立法的形式解决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