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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保监局采取两项措施加强保险业监管

更新时间:2017-08-27 11:42
  【摘要】中国保险行业目前发展受到很大挑战,为了更好地促进保险业的发展,青岛市就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本市保险行业的监管。

  完善县域分支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一方面,对机构开设实行总量和时间控制,对原有机构从产能、效益、规范、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与分公司经营结果、合规表现、信访投诉相挂钩;另一方面,探索县域分支机构退出机制,建立如分支机构经营趋势、盈利状况、人均产能、服务能力、市场反映等监管指标,对长期经营不善、人员流失、或由代理公司实际控制的分支机构,引导公司主动撤并,打破保险机构只进不出的局面。

  建立县域市场驻点联系人和定期巡查制度。在所辖县市设立驻点监管联系人,作为区域专项调研、现场检查、举报投诉暗访、市场信息收集和指导行业自律的牵头人,公布驻点联系人电话,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调研或组织召集驻点区域的情况通报会。开展县域市场定期巡查,由驻点联系人、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当地市场主体开展评议,争取2年-3年内将所辖县市区分支机构普查一遍。

  强化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治理。结合各公司预算情况开展调研,重点了解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考核指标和费用政策,并根据全行业整顿规范目标进行平衡比较,对明显超出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考核政策,要求分公司必须予以调整。

  指导行业协会推进县域市场自律工作。探索在县域成立行业协会分会暨县域自律工作委员会,组建常设机构与当地政府建立工作联系汇报机制,配合保监局开展县域市场监管工作。推广黄岛区、胶州市交通事故“先调解后立案”的诉调新模式,打击“司法黄牛”;推进县市区快速理赔中心扩点建设工作,扩大行业影响力。

  慧择提示:青岛市保监局通过两方面加强对本市保险行业的监管,从而使保险行业的发展得到有力促进,其他省市也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共同规范保险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