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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调整医保政策

更新时间:2013-10-26 10:21
      【摘要】随着中国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慢性病的增多,现有的医保政策已经不能解决参保人员的需求了,因此,淮北市调整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今年淮北市再次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凡身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每增加一种慢性病,报销补助最高限额将增加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淮北市自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以来,广大城镇居民积极参保,淮北市医保待遇也不断提高,为广大居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2011年,淮北市将糖尿病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而在糖尿病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前,淮北市从未出现身患两种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的患者。

  鉴于今年淮北市出现了身患两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患者,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及时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相关报销政策。

  据介绍,这次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的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不变,如有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每增加一种慢性病,补助金额增加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身患两种慢性病,而且限额原先只报销到2000元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于8月31日前,凭慢性病定点医院的发票和处方到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销至2500元。

  慧择提示:淮北市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不仅增加了许多慢性病等特殊病种,而且更大程度的提高了医保待遇,从而使得参保人群获得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