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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06:23
      【摘要】每个省市的生育保险条例都是不同的,所以每个省市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也都不一样,今天来了解一下重庆市的生育保险是如何报销的。

  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生育生活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哪些情况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7、实施生育、终止妊娠以及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怎样支付?
  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生育、终止妊娠或治疗并发症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部分,协议服务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协议服务机构如实记帐并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以下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垫付后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1、产前检查费用;
  2、因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门(急)诊费用;
  3、跨区或市外生育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急诊在非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慧择提示:上述内容就是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重庆市女职工在生育之前应该积极了解本市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这样才便于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