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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监局聘用人员新举措

更新时间:2017-08-27 09:56
  【摘要】保监局是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管的部门,所以保监局内部的行为规范就显得更加重要,为了保证保监局内部人员的清廉,山西省保监局对聘用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山西保监局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特邀廉政监督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健全制度、换届聘任、明确任务等多项措施,开展了新一届特邀廉政监督员聘任工作。此次聘任工作较以往体现出三项“新”举措。

  一是聘任范围新,不仅包含了辖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还增加了保险中介机构和与行业发展联系紧密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

  二是组成结构新,既有保险机构省分公司班子成员,也有来自财务、内控、销售、理赔等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是聘请方式新,不再采用直接任命的方式,而是向相关单位发放特邀廉政监督员推荐函,由各单位自行推荐,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效果和工作影响力。

  慧择提示:国家监管部门更需要保证清廉和工作,山西省保监局对聘用人员的提出的新举措也是为了从根源上断绝腐败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