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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病医保保障范围扩大

更新时间:2017-08-26 02:39
  【摘要】病种有很多种,大病医疗保险可以给部分病种的医疗提供保障,却不能保障所有病种的医疗,湖北省大病医保新纳入20类疾病。

  湖北20类疾病入大病医保,药品零差价看病更便宜

  "现在一年住三次院花的钱,跟以前住一次花的差不多。"家住武汉市江汉区友好村的梁碧芳欣慰地说,医药费报销额度越来越高,看病的钱不用再找儿女要。

  70岁的退休工人梁碧芳,患白血病9年,现处于康复期。前几年,她住一次院就要花四五千元,看病负担较重,靠她和老伴的退休金无法继续治疗。从2005年起她放弃了住院治疗,仅靠药物维持。

  梁婆婆说,近年来,国家对重症患者的保障力度越来越大,以往住一次院自己要花4000元,随着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去年住院自己仅花了两千元左右。目前,老人病情基本稳定。

  2012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6.75%、70.3%和75.3%。去年9月1日起,20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对超出起付线的个人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前几天,梁婆婆的老伴蒋爹爹感冒咳嗽,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查血并购买口服药,共花了30元,比以往便宜了不少。从2011年10月31日起,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

  去年,全省1901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146个村卫生室平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际销售价格较改革前平均下降39.40%。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累积门诊人次同比上升49.38%,累积住院人次同比上升24.35%。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资金53亿元。

  慧择提示:湖北省新将20类疾病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群众的就医将更加有保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看病更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