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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分值结算

更新时间:2013-09-23 15:43
  【摘要】淮安市对于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的经验又推出了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结算的方式,加强总量控制,给群众带来更好的服务。

  据介绍,我市参照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成功做法,对生育保险费用支出中涉及的34种产科病种(包括住院分娩出现生育并发症的病种),参照国际疾病编码ICD-10,以出院临床第一诊断(主要诊断)确定出病种分值。

  这与我市医保实行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结算”方式如出一辙。即“医保定分值、医院挣工分、患者享实惠”的结算方式。大病重病“分值”高,小病轻病“分值”低,医院每月以累计总分值与市医保中心结账。

  据悉,为了减少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根据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特例单议方式结算生育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结算医疗费用时,也需按规定将出院小结及其他明细资料及时报市医保中心审核。住院医疗费用月报材料中的病种诊断名称要依照ICD-10疾病名称规范填列上报。

  对于住院医疗费用暂不列入《病种分值标准》病种,市医保部门也列出结算办法。即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住院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经审核后按项目支付;暂未列入《病种分值标准》病种的住院费用,经审核后按项目支付。

  慧择提示:《病种分值标准》可以让不同病种的患者可以知晓自己的医疗费用,淮安市对生育保险也做了病种分值,让群众可以了解生育医疗的各项费用结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