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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办理转院登记方可异地使用医保卡

更新时间:2017-08-27 07:11
  【摘要】惠州市市民在异地就医使用医保需要办理转院登记手续,不然医保报销将打折扣,惠州定点医院已有18家联网结算。

  办理异地登记后 一年内不能取消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需要使用医疗保险异地定居(工作)就医的,参保人最多可选择三间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以后就医的医疗定点医院,最好其中一间为三级医院。然后由医院的医务科盖章、填写医院等级后,再到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即可。

  该负责人提醒,异地工作的有效期为登记后下一个月至参保人本次劳动合同的截止日期当月。如果需要延期,需提交新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在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办理异地工作登记延期。办理异地登记手续后,12个月之内原则上不能取消。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非定点医院的,须由转出医院提出申请,经人社局医保科核准后方可转院。
  非本市户籍人员劳务派遣到异地工作或已经办理出国、出境的参保人不予办理异地工作(定居)登记。已登记特殊病种或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异地定居(或异地工作)参保人,门诊就医必须在已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其门诊医疗费用每3-6个月可邮寄回市社保局医保科报销一次。

  广州18家定点医院已联网结算
  据悉,目前惠州医保在广州定点医院已经增至21家,其中广东省人民医院等18家定点医院已实现联网结算,惠州参保人出院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现场结算医疗费用。此外,还有3家暂未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分别为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含番禺分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在这3家医院就医的惠州参保人可与医疗机构现金结算后,再回惠州社保机构报销。

  参保人如果办理了市外转诊手续,但超过6个月仍未住院的,应重新办理市外转诊手续。每次市外转诊手续只能住院一次,门诊就医时间不超过60天。参保人遵医嘱复诊的,应到原市内转出医院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重新办理市外转诊手续。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治疗周期内有效。

  慧择提示:惠州市异地就医办理转院登记手续,办理异地登记还有时间的限制,一年之内不能取消。广州18加医院可以联网结算,方便了居民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