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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新京籍老人的利益 医保报销需推进

更新时间:2017-08-27 18:26
  【摘要】老人在与儿女分各两地时面临着养老问题,去儿女身边就医报销就比较困难,加大医保就医报销结算,保障群众可以在异地就医报销,让参保人更加方便,不再为异地就医报销而感到烦恼。

   【困境】不敢看病成“新京籍”老人常态
  这是一个被惠民政策忽视的群体。他们年过花甲,来京投靠唯一的子女,办证若干后,最终有了一个“北京户口”,却无法在京享受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这个群体,被称为“新京籍老人”。由于没有北京医保,身为北京市民,他们只能自费看病。
  2005年秋天,江西的老李随女儿入京落户。当上北京人,逛公园不花钱、坐公交也不花钱,出国玩一趟,办个护照都能就地解决。就是在基本医保问题上不能享受“市民待遇”。
  因老李觉得自己在江西缴纳了医保,而且当时身体还算硬朗,就没有在意异地养老的看病就医费用报销问题。可近两年,老李出现了脑血栓等疾病,花费近万元,但因为李老先生的医保是在江西缴纳的,其医保无法在北京报销,只能自掏腰包。
  更让“新京籍老人”为难的是,各地医保目录差异很大,但不少项目(尤其是门诊费用)是北京医保的报销范围,不符合老家医保报销条件,也得自费。
  比如,2012年,北京市不少三甲医院的“挂号费”改称“医事服务费”,人次门诊收费按医生级别分别定为42元、60元和80元,较原挂号费翻了8至14倍,北京医保给予定额40元的报销,但“新京籍老人”只能连同药费全部自付。
  如今,老李说起看病这点事,就直摇头。不敢看病,成了很多异地安置老人的常态。

  政策
  按照北京市的现行规定 ,入京老人退休前,在外埠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关系无法转移,也不能享受北京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0年,北京市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能够参加居民医保的退休后无医保老人,仅仅限定为知青或“老三线”回京人员。
  这意味着,即使随子女落户北京的老人,退休前没有参加过医保,他们也无法参加北京的城镇居民医保。
  “新京籍”老人就医困境全国存在
  “新京籍老人”的就医困境,是很多异地安置老人医保转移难、就医难的缩影。

   随子女异地安置,或随子女入户的老人,原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均无法转移。
  年近7旬的周伯和老伴,随大学毕业落户广州的独生女儿一起生活了六年。

  他们也曾做过迁户入穗的努力,但中途发现拿到广州户口,退休前的养老、医保关系均无法转移。“人老了,最需要的看病报销政策无法享受,一纸户口,对我们有啥意义”。

  几年前,周伯和老伴在家乡盐城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然而,几年过去了,老两口几乎没有去那些医院看过病,有病都扛着。“一是定点医院离家较远,二是门诊费用不报销,即使是住院,回盐城报销,耽误的时间精力,来回的花费,可能更高。”

  按照上述城市人社部门的答复,随子女入户老人,如果无医保,可以在户籍变更当年,在新户籍所在社区,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医保。

  参加当地居民医保,也有重重条件。比如在深圳,老人首次参加医保时,必须缴足一定费用。时任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袁建勇曾公开解释称,以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为例,老人需一次性缴纳7万元。

慧择提示:“新京籍”老人不愿意看病主要是因为医疗费用的不到报销,这对于医疗投保的老人是不公平的,应该推出异地报销或者保险转移来保障老人们就医可以得到正常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