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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每年多收保费高达2亿

更新时间:2013-09-11 09:51

  【摘要】很多粗心的人也许并没有注意到,保险公司将我们的新车购置税也纳入了保费的收取之中。我们的新车购置税纳入保费到底合不合理呢?保险公司每年多收的保费到底有多少呢?

  据了解,“车辆购置价十车辆购置税”计算保费的规定,在全国少见。那么,“豫产自【2009】24号”文件的规定到底是怎么制定的?是否是保监部门的统一规定?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制定的多个文件,这些文件均显示抄报河南省保监局、抄送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进一步查阅发现,该自律共同体从成立到开展活动,都与省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有着联系。

  9月6日,记者致电这两个单位询问。河南省保监局一位工作人员问明采访事由后表示,会转告相关部门,然后再联系记者。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不了解这个情况,会向领导反映。”截至发稿,两家单位均未回复。

  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河南省保监局工作人员否认“豫产自【2009】24号”文件是保监部门的统一规定,称此“行规”是保险公司的自主行为;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樊懿锋则表示,该自律共同体由河南的18家保险企业自发成立,没有在河南省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它与河南省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没有关系,出台的文件没有法律效力。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从来也没有收到过自律共同体抄送的任何文件,其所有行为均是18家保险企业的自主行为。自律共同体早在2010年就不存在了,其成立和消失都属于自生自灭。

  “既然是一个无效文件,为什么能够收费这么多年?”不少当地车主质疑省保监局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省保险行业协会没有起到行业管理作用。

  对于保险员“按照"车辆购置价十车辆购置税"计算保费,如果车出了事故,只能按车辆购置价理赔”的解释,河南省保监局回应称,保险员“这种表述不准确”,保险公司应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刚投保的新车若发生全损,就应按新车购置价(含购置税)理赔。

  一项数据显示,河南省每年新增加机动车100多万辆。如果按照一辆车价值10万元计算,每年每车车辆购置税所交纳的保险费就达200多元,可以粗略估算这100万辆车所多交纳的保费就是2亿多元。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每年多收的保险费高达2亿多元,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保险公司应该要退还众多车主的多收保费,保险监督部门应该从维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责令相关保险公司多收保费,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