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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在华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5 19:19
  【摘要】一直以来,在佛山市就业外籍人员和港、澳、台籍人员就不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障,为了进一步的扩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佛山市对今年3月份生育保险政策的补充,将外籍人员和港澳同胞纳入生育保险之中。

  此外,职工产假期间中断缴费且产前开始休假的,以分娩日前15天为产假起算点,中断缴费日为产假终止点计发生育津贴给原用人单位。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生育保险人员范围扩大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在佛山市就业的外国籍人员和港、澳、台籍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用人单位应为依法招用的境外人员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佛山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人员和港、澳、台籍人员的,生育保险基金只支付其最多不超过两次因分娩所发生的生育津贴。中国内地居民与上述人员结婚后在境内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
  此外,参保职工在境外医疗机构流产、分娩以及计划生育手术(指节育或绝育)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明确产假时间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职工,如职工产假期间中断缴费且产前开始休假的,以分娩日前15天为产假起算点,中断缴费日为产假终止点计发生育津贴给原用人单位。
  记者了解到,如在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缴费的,按《试行办法》的规定核发生育津贴给分娩时所在的用人单位,产假期间若分娩时所在单位因分立、合并、转让的原因已注销的,由承继单位承担原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权利义务。
  此外,2013年1月1日后,参保单位在参保职工流产、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后为参保职工追溯补缴的,追溯补缴时间段内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追溯补缴的缴费标准为:补缴时间段所执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进一步的保障了在华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在华的权利,是我国生育保险的一大进步,这必将会带动我国社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