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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合并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

更新时间:2013-09-06 17:27
  【摘要】目前新的医改有很多方面,面对城镇这一块,将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三大块的医保归在一起统一管理这项政策,在实习操作过程中遇到一定难度,这项规定需要延后一顿时间。
  “在6月底前可能无法公布,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仍在谨慎研究中,确定的时间可能要后延。”一位接近国家卫计委的人士说。
  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公布。为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要求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由一个部门承担。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通知中要求,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需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险整合已经箭在弦上,但如何更好地让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受益的三险发挥更大的作用,归属权目前尚无定论。而在6月18日公布的《国家卫计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唯独缺少了医保方面的规定。
  “卫计委、人保部管理各有利弊,人保部管理最大的困难是专业、信息劣势,卫计委管理最大的困难是舆论认为卫生部门既管供给又管需求,有利益输送之嫌。”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说。
  医保归属权的迟到,或源于这样的纠结。而公众所关心的利益点,无非是如何能更好地控制卫生总费用,以及如何能够更多地让公众受益于医保资金。
  李珍赞成大卫生管理体制,她表示,卫计委在协调上有天然的优势,但前提是医疗服务供给的管办分离。“中国大卫生模式利大于弊,有利于健康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比人保部更容易做到,可以提高公平性和效率”。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管理主要强调医疗保险基金平衡问题,一方面随意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另一方面简单地核定“总额包干限额”,造成医院接收医保病人越多,反而可能要承担更多医保结算损失。医院则采取应对手段,尽量少收医保病人。二者博弈的结果是患者费用负担不一定减轻,但就医更加困难。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表示,当前频繁出现的医患纠纷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医疗保险政策及对医疗服务的不合理制约造成的。医保的不合理管控,加剧了老百姓在好的医院看不上病、拿不到药。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蒋中一则表示,医保的合并,应该考虑如何构建健康体制的问题。“我个人希望是由卫生部门来管医保,一个地方的卫生局长说新农合交出去之后,不用去考虑健康问题、公共卫生问题,只要考虑医疗机构的发展问题就可以了,如果社保花超了,社保去想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经济教研室主任高广颖则称,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特别浪费,利用率不高,就像超市一样,资金浪费严重。从世界的趋势,规律是融合到一起,无论是归属卫生部还是人保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从国际上看,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正在逐渐脱离社会保障管理,融入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慧择提示:将城镇的这三大块医保合并在一起,是一件好事,有利于管理的统一和整齐性,但是实际中工程量大和一些问题导致的延后,是为了能更好的将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