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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将建立新的生育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6 08:09
  【摘要】为避免女职工的福利待遇受到影响,深圳市即将建立新的生育保险制度。

  深圳市社保局透露,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出台后,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而不是企业发放,避免女职工福利待遇受影响。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透露,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已起草完毕,已纳入政府立法规划,即将提交人大审议。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但有的单位难以做到。如果有了生育保险津贴,能够让她们得到更好的保障。

  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实施后,生育医保参保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500万扩大到1100万。

  另外,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负责人提醒,“生育保险属于强制险,企业都需要购买,购买了才能享受待遇。但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就没有办法享受,但员工可以起诉企业支付这笔费用。”

  慧择提示:深圳市下达的新政从各方面保障了女职工的利益,近年我国各个省市关于保险政策的问题进行了不同的改革,从改革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人民的关注度从未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