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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为参合农民投保大病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3-07-26 10:43
  【摘要】为了更好的减轻新农合参合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江宁区卫生局与中国人寿保险合作,为该区新农合参合居民,再投保800万元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这使得该区的农民有了双重保障,该政策实施以来,已有519个家庭从中受益。

  昨天,在江宁区大病医疗报销经办点,秣陵街道下墟社区居民殷先生正在为女儿殷盼报销医药费。“你女儿经核准的医药费共计14.08万元,新农合医疗保险可以报销9.1万元,我再帮你算一下新增加的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一位工作人员拿着计算器不停地打着,经过测算,殷盼还能报销1.93万元。也就是说,整个14.08万元的医药费,他们家只需负担3.05万元。

  “这个保险来得太及时了,对我们家来说就是雪中送炭!”殷先生吃惊地张大着嘴,但很快就露出了笑容。他告诉记者,女儿去年不幸患上白血病,当年各种治疗费用花了近7万元,通过新农合保险报销3万元,缺口的近4万元都是自付的。“我们都是农民,每月打工收入只有两三千元,4万元对我们家不是个小的数字,今年医药费怎么去筹措,我都不敢往深里想。有了这个保险真得太好了,我更有信心治愈女儿的疾病。”殷先生说。

  据了解,江宁区每位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农民每年个人支付140元,政府再补贴每人每年440元,整个医疗保险费用总额为2.1亿元。“这笔钱还不能满足患病群众需求,报销比例只能达到65%。虽然这个比例远远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但对于患重大疾病的群众来说,负担依旧很重。”江宁区卫生局负责人说,他们也一直在探寻新的减轻患病农民负担的途径。最终,卫生局经过测算,决定从2.1亿元的盘子里,拿出800万元对40多万参保新农合的农民再投保大病医疗保险。“这是对资金的合理利用,既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又可让患大病农民得到二次补偿。”

  江宁区合管办主任王心亮介绍,经过与保险公司测算确定了大病医疗三个补偿标准,个人支付1.5万元至3万元,报销比例为50%;3万至6万元,报销比例为60%;6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90%,最高限额100万元。如果再加上新农合报销上限25万元,这样报销总额最高可达125万元。

  据了解,目前江宁区已有519个家庭,1100人次从中受益,保险补偿金额已达186万。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江宁区为参合农民在投保大病医疗保险,使得重大疾病患者有了双保险,从而极大的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避免了患者家庭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