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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标准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7 20:29
  【摘要】据了解,为了给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厦门市出台新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和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待遇叠加,并增加了政府缴费补贴标准。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权水昨日做客在线访谈时表示,新出台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惠民新政”,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今年6月末,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6.94万人。

  据介绍,本月,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惠民新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提高了:根据缴费档次从100元到4000元的不同,每人每年补贴从45元到90元不等,部分缴费档次的补贴提高5元到20元不等。

  同时,新政还新增规定,对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政府30元缴费补贴从农村扩大到城镇。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厦门市养老保险新政对政府补贴标准进行了提高,使得居民的养老保险费用负担大为减轻,也使得他们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