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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医保费开始征收 灵活就业人员需及时缴费

更新时间:2013-07-05 10:54
  【摘要】据了解,唐山市2013至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已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想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就需及时去缴纳保险费用。

  昨日从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即日起开始征收,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3元)的60%即2299.8元作为缴费基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不再以个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794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务必在本年度07月21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行)各营业网点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唐山市根据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医保费用的缴费基数进行了确定,这更加适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