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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考核

更新时间:2017-08-27 04:16
  【摘要】为了更好的服务医保参保群众,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进行年度考核,有力提升了经办能力。

  今年,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2012年全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主要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了全省9个市 (州)、长白山管委会、9个县 (市、区)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此次考核突破了以往 “省对市分组考核”的形式,采取 “省带市对市考核”的方式。通过同一支考核队伍、坚持同一个考核标准,明确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明确考核回避纪律,集中时间考核。考核过程中针对每项业务的考核得分情况由各被考核单位签字确认,并针对考核中的扣分项写出整改措施的文字材料报省局备查,确保了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的社会保险年度考核,有利于提升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从而给参保群众带去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