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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下月调整职工超限额补充医保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02:16
  【摘要】据了解,辽阳市将从7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平稳运行。

  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各承担40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随着缴费的提高,最高赔付限额也得到提高,赔付限额由原每人每年16.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万元。

  对于特殊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时,需一次性缴足平均余命的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最低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年限为5年。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保的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相应的赔付限额也进行了提供,达到每人每年20万元,从而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