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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两市试点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22:22
  【摘要】据了解,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先在固原市和石嘴山市试点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预计明年将推行到全区。

  宁夏自治区主席刘慧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政府常务会上说,今年宁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发生高额大病住院医疗费,当报销基本医疗费用后,患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累计超过6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介入。

  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分为8档,根据个人自费多寡而不同,其中6000元至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50%;5万元以上,大病保险可支付70%。同时,宁夏还提出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重大疾病的参保患者,支付比例相应提高为51%至73%。

  为保障大病保险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基本医疗保险安全性,宁夏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照低标准起步,今年拟定为人均25元左右,可根据各市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居民医疗费用过高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会提供保障,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从而减轻看病给家庭带去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