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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今年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失业保险

更新时间:2013-05-13 17:52
  【摘要】近期,我国各地在不断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来缓解我国失业造成的社会负担。从今年起,咸阳市制定出台《咸阳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失业保险。

  《办法》规定,凡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指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与个体工商户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按本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就可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员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资料才能进行参保登记。

  慧择提示:此次咸阳市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将能进一步保障个体工商户的权益,减轻他们因失业而造成的经济负担,同时这也能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