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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险条款预计7月1日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6 10:54
  【摘要】据广东部分产险公司业务负责人表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新车险条款)计划在7月1日实施,相比旧条款,新车险条款更强调对车主利益的保障。一旦新条款开始实施,车险产品的价格也将做出相应调整,目前部分公司还在进行相关费率标准的测定,但据称“下降空间不大”。

  高保低赔 无责免赔都将取消
  据业内人士介绍,新车险条款从2011年就开始向公众和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2012年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新车险条款。笔者日前从产险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已传出内部消息,新车险条款有望在今年7月1日实施,目前各公司正在为新条款的正式实施做最后准备。
  “根据我们的梳理,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减少了11条责任免除,取消了关于依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描述,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该人士解释称,从这些条款修改来看都更强调了维护车主的权益。尤其是新条款中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取代了现行条款中的按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也意味着一旦新车险条款开始实施,车险市场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按新车价格投保,但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来理赔)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此外,对于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免赔”问题,新条款中也提供了除现行理赔方式外的第二种方法,车主还可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简化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的程序。

  车险保费价格或难下降
  与新条款内容更强调车主利益保障相比,车主也更关心车险产品的价格能否更便宜。
  对此,笔者也采访了产险公司的专业人士。“保险费率由纯风险损失率和附加费用率两部分组成,新车险条款中对保险责任进行了重新约定。”该专家坦言,“简单来说是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也就意味着保险公司承保同样的车辆时,按照新条款赔付风险会增加,也就是纯风险损失率会提高”。
  据他解释,按照新条款也不一定就会提价,纯风险损失率提高,还需要考虑附加费用率,如果保险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强,可以降低渠道的手续费等成本,也可能为车主提供更便宜的车险产品。此外,因为车险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交强险的价格是统一的,各家公司要靠在商业车险领域比拼,大幅度提价可能性不大。
  虽然新车险条款可能在7月1日实施,但是相关的费率改革还没有明确的消息。现在的车险市场销售是渠道为王,保险公司为争取客户要给予4S店等强势渠道20%以上的手续费。“根据保监会的规定,各公司拟定车险费率时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渠道占用了较高的手续费,这些要算入成本,那么客户可以享受到的价格降低幅度就会被压缩。”

  车主出险违章多或会被拒保
  “除了费率问题,对于我们业务部门来说,承保和理赔工作也有许多准备工作。”上述财险公司的员工表示。他举例称,相比现行条款,新车险条款因为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更类似家财险,没有足额、不足额的区别。
  “赔偿计算时,要以保额为计算基础,不考虑新车购置价问题。所以承保时,一定要严格确认。”他认为,如果车险产品的费率不提高,产险公司要控制成本与盈利,那么就必须要控制赔付情况。“可能有一些车辆以前可以承保,但在新条款下就会被拒保。例如车主此前的出险比较多,车辆的车况比较差等等,甚至某些车型因为维修费用比较高,也会被部分拒保。”

  慧择提示: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全国统一的车险信息平台也在建设中,监管部门也一直希望将交通违章信息纳入其中,与车险费率挂钩,来督促车主更好的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违章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