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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

更新时间:2013-05-03 16:57
  【摘要】在社保的日常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为了加大对其监管的力度,人社部规定社保人员不准违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等制定调整事宜。

  据省人社厅日前介绍,一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针对社会保险工作特点和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人社部制定公布了该规定。其中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要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不准违规审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提前退休;不准违规核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擅自减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核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准私自或与他人串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拆借、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等。

  此外,不准违规为超龄、虚假身份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准违规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使用范围。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为了加强对社保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更好的为参保人员服务,人社部加大了管理力度,极大的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