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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5
  【摘要】据了解,从今年开始,重庆对困难企业、困难行业和小微企业实行社会保险降低征收标准,对困难企业调低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同时,对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贴息补助、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慧择提示:今年,重庆市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其中年满16周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补贴费用直接存入账户,此举预计涉及8500万元,惠及3.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