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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医保待遇新标准7月起实行

更新时间:2017-08-27 21:24
  【摘要】为了给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障,中山人社局透露,将从7月起,对医疗保险待遇进行提高。调整的范围包括扩大特定病种范围、提高医用材料支付比例、降低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额度3方面。

  根据调整方案,新政策将各类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这意味着,特定病种由原来5种(肝移植术后、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增加至6种。

  此外,各种人造器官及体内置放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70%。人社局透露,调整后所有医用材料医保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

  另一方面,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额从4000元调整为3000元。即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社保年度内(上年度的7月1日到下年度的6月30日)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中山市通过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来给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些政策的实现,将给参保人员带去更多的实惠,解决他们就医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