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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幸福人寿遭保监局开罚单

更新时间:2013-04-11 13:44
  【摘要】保监会承担着对保险行业违规现象进行监管的职责,近期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就被陕西保监局开出罚单,罚款10万元。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因在团险业务中存在编制虚假文件资料、银保业务中存在以工资绩效维护渠道的行为,被陕西保监局开出罚单。

  经查,2011-2012年期间,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在团险业务中存在编制虚假文件资料、银保业务中存在以工资绩效维护渠道的行为,导致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陕西保监局认为:1、该公司银保渠道相关人员的销售渠道维护行为为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其法律后果并无不当,且该行为影响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公司即使规范了以后的公务支出行为并做出明确规定,但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未能消除或减轻其后果,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1项的规定;2、该公司在团险业务中存在编制虚假文件资料的行为导致其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亦是我局予以行政处罚的主要理由。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72条的规定,陕西保监局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的行为,比如编制虚假文件资料等,就会受到保监会的处罚,保险公司要根据保监会的处罚及时作出更改,以更好的服务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