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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台措施 规范银保销售渠道

更新时间:2013-03-29 09:31
  【摘要】近些年来,银保渠道已成为我国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但是由此引发的销售误导行为也不断增多。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银保产品的销售对象、销售产品等提出的严格要求。

  首先,银保销售对象的年龄限制。规定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等。第二,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第三,对于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购买范围有所限制。第四,为了保证给予投保人一个事后及时补救,且无须为此承担高额成本的机会,规定延长一年期及以上银保产品的犹豫期,对过去规定的犹豫期不低于10天,要求延长至不短于20天。

  此外,还强化了投保双方信息对称的问题,文件要求,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有风险提示语。同时,保险公司应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险费发票等。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认为,保监会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将有效规范银保销售,减少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