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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新规:银保渠道销售保险需注重保障

更新时间:2013-12-03 16:53
  【摘要】以前储户们在银行存钱的时候经常碰到银行人员向自己享受保险产品,这种现象曾经被叫停。不过据最新的银保新规规定,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将重出江湖,与此前不同的是,银保新规强调保险注重保障。

  近日,叫停近3年的保险公司驻点销售或将重出江湖的消息不胫而走。据报道,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行网点辅助咨询”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但《征求意见稿》同时指出,保险公司人员着装需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着区别。新规或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保险驻点销售松动成焦点
  《征求意见稿》,保险驻点销售松动是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总公司没有通知,目前银行渠道也没有任何反应。”新华人寿湖南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人透露,虽然该消息还没获得最终确认,但“上周早会我们内部还进行了通报”。
  2010年11月,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表示,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改由具有资质的银行员工统一销售;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这令依赖银保渠道拓展规模的众多保险公司猝不及防。
  “2010年银保新规出台后,公司不能在银行驻点了,许多险企保费收入直线下降,感觉银保进入了寒冬。”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此番《征求意见稿》最终成行,虽对行业有阵痛,但也是一个利好。

  新规强调保险注重保障
  据悉,《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银邮保费总收入的20%。
  “监管部门的出发点是更强调保障,但银保渠道覆盖的主要是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人们。目前行业在银保渠道主打理财险,基本上是分红险、万能险。”星城一家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银保渠道的保险,迎合的是人们的投资理财需要,保障责任简洁明了。以该公司主打的万能险产品为例,预期年化收益在5.2%左右,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不相上下。但该负责人直言,如果要银保渠道上要求保障型保费收入占银邮总保费的20%,目前行业肯定有难度,“同样一笔保费,如果要增加其保障功能,收益会降低。原因很简单,用于保障的成本越多,用于投资的资金自然少,投资者回本的时间将更长。投资者往往倾向于选择高收益的产品,因此在产品设计时,银保产品的保障责任较少。”

  更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
  虽然保险公司人员或可进驻银行网点,但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着区别。并且,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一是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二是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保险及银邮机构不得向投保人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
  此外,在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如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如果出现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收入的4倍、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的四种情况之一时,保险公司承保需取得投保人签名确定的投保声明。
  生命人寿湖南分公司核保核赔部经理龙治海表示,这些规定对消费者是一种保护。其实,目前保险销售就有类似规定,但关键在于核实,“比如期交保费不能超过投保人年收入的20%,目前保险公司只能限于抽查,尤其对一些高额保单,以避免投保人因缺乏持续的缴费能力而不得不退保,承受损失。”

  慧择提示:根据新的银保新规规定,银行人员不得销售保险产品,取而代之的是保险人员在银行向储户销售保险。银保新规还规定保险人员和银行人员不能穿同样的衣服,值得注意的是,银保新规更强调保险注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