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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3-02-25 10:39
  【摘要】近年来,东莞市出台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水平。今年的2月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的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月。按照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我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从880元/月提高到1048元/月。

  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待遇。而市外户籍的参保人,失业保险金是一次性领取的。市外户籍参保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职工失业前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市外户籍参保人失业保险金,按照每参保满一年,领取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6%计算。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提醒,此次东莞市失业保险金上调,将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