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全覆盖
更新时间:2008-10-31 10:24
革命老区山东省临沂市传出喜讯,继在全国率先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后,临沂市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市6.88万名优抚对象实现了医疗无忧。
临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自2004年以来,该市两次荣获 “全国双拥模范城”、五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近年来,临沂市把解决部队实际困难作为拥军优属工作重点,切实解决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对优抚对象,该市更是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今年年初,该市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有关政策精神,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借助现有的社会医保制度和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依托,以政府补助为支撑,以社会优惠减免为补充”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通过调查摸底、精心测算,科学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截至目前,全市6.88万名优抚对象全部被纳入医保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全覆盖。
临沂市财政局有关人员介绍说,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有关规定,优抚对象加入医疗保险后,现有待遇不降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其个人自负部分将由政府全额补助,其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既公平合理、又解决问题的原则,该市还分别确定了各属别保障标准。同属别优抚对象享受的医疗待遇基本相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对医疗费按规定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再按属别给予不低于40%或15%的医疗补助,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待遇大致相当。临沂还突出政策的适用性,对发生范围广、现有医保制度还不能全部保障的慢性病医疗单独作出了规定。
临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优抚对象带来了实惠。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上政府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70%。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员覆盖、应保尽保,成为临沂又一靓丽的“民心工程”、“便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