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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必须如实填写“保险金额”

更新时间:2017-08-26 04:06
  现在家财险种类很多,不管何种销售渠道,仅从投保金额与保费关系上来看,主要是分为定额投保和不定额投保。

  比如,很多公司有100元、120元或150元的家财险保单,其中所含有的保障责任和保险金额是事先确定好的,投保者不可以按照自己家里的财产状况重新修改,但可以根据需要购买多份。

  还有一种,就是投保者可以从备选的保障项目中自由选择个人需要的,每个项目的保险金额也要分别列清,如房屋及其附属装修是多少万元,家用电器准备保多少万元等等。然后保险公司会依据你所选的保障种类和责任,分别核定费率,再给出一个总价格。

  此时,每个保障项目的金额怎么填写,还是挺有讲究的。因为如果投保时所填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就成了超额保险。

  对于超额保险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

  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连保费也不会退还。

  所以说,家财险保额并非越大越好,真正理赔时,一般会取保额和物品实际价值中较低的那一个,一味求大,往往最终只能是多贴了保费又得不到超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