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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制度出台 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更新时间:2012-11-21 11:44
  【摘要】近年来,我国重大灾害不断,由于没有巨灾保险制度,保险赔付的较低水平和政府救助的捉襟见肘,暴露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缺失。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中,国家的风险管理职能被分散于各个相关的政府部门,由于缺少中央的协调,往往造成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的局面,急需政府、保险、再保险等多方力量参与其中的巨灾保险制度安排,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当前,党的十八大已经胜利召开,监管部门已经明确,要推动保险业在关系全局的“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重要一项即是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灾害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时间表何日出炉?社会各方正拭目以待。
  “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在党的十八大开幕之日,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欲推动保险业在关系全局的“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重要一项即是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保险业优势,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灾害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

  统计显示,过去十年,全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8.7%,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但是,与保险业在国内外金融保险市场影响力与日俱增的局面不相匹配的是,灾后损失补偿与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不成比例,尤其与北美洲、欧洲等地区的保险市场相比,差距尤为明显。

  “各国都在尝试使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巨灾损失补偿,但有一点,没有政府的参与,将难以成功。”日前,在由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国际巨灾风险管理研讨会上,被誉为世界保险行业“教父”、极具巨灾风险管理经验的莫里斯·格林伯格如是称。作为美国史带投资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87岁的格林伯格坚持认为,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必须缔结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设立专用的巨灾保险基金,才能有效应对巨灾发生后的损失补偿。

  慧择提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没有政府将很难获得成功,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尽快出台。现在我国已经成为新兴的保险大国,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已成必然趋势,另外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将有效分散灾害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