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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积极促进大病医保的发展

更新时间:2012-11-10 14:07
  【摘要】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给人民的保障也越来越多,为了让人民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保监会日前规定,各大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大病医保项目。并且要求要在最大程度上让利于民。
  日前,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对保险业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强调指出,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程度上让利于民。保监会则会通过适当减免监管费等降低大病医保运行成本。
  项俊波强调,保险业开展大病保险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有效降低诊疗成本。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原则被定为“收支平衡、保本微利”,从原则上限制了保险机构的盈利空间。对此,项俊波强调,保险业在原则之下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与此同时,项俊波表示,保监会将适当减免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调整大病保险资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
  慧择提示:正如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所说的,保险业开展大病医保时具有明显优势的,只有将这一优势运用得当才能让人民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保险专家分析,各大保险公司开展大病医保业务也将会给人民留下极好的印象,促进其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