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可规避天价遗产税
更新时间:2012-11-07 08:23
【摘要】近年来,买保险已经成为很多国外富翁逃税的一种方式,越来越多的避税保险产品正在以“财富管理”的方式登陆中国。现在国内的富豪对人寿保险产品也倍加青睐这类产品除了能保障生命,还能为这些富人保障财产。只因其颇为“靠谱”的“避债避税”功能。
其实,保险避债避税功能并非国外独有。在我国可行度依然不低。尤其是,随着国内富人群体壮大,越来越多的天价人寿保单开始出现。据《2012胡润财富报告》,截至2010年底,我国大陆地区千万富豪人数已经突破102万人,而亿万富翁数量亦达6.35万人。
规避天价遗产税
2008年10月,台塑集团创始者王永庆在美国家中逝世。扣除海外资产,他在台湾留下逾600亿元新台币的巨额遗产,包括股票、土地和高尔夫球证等财产。
在经过遗产计算、更正、捐赠扣抵等诸多程序之后,台湾税务部门核定王永庆继承人须缴纳119亿元遗产税,方能继承其在台遗产。
于是,王永庆家族的12名继承人,或“质押股票”,或“借贷”等,千方百计方筹足税款,并悉数缴纳。这也是台湾历史上缴纳遗产税的最高纪录。
与此截然相反的是,台湾首富蔡万霖2004年去世时也遗下超过46亿美元的庞大财产。按照当时台湾税制,其子女需缴纳超过700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税。不过,由于蔡万霖生前通过多种合理渠道,包括曾购买价值数十亿新台币的人寿保险产品。最终,其子女缴纳遗产税金大大降低。
购买巨额人寿保险对于富人而言,已经是一种难以忽视的理想避税手段。
实际上,在国外很多富豪都会在生前购买天价人寿保单,用以规避巨额遗产税,从而给子女留下更多的财产。
太平洋人寿理财顾问刘娟介绍,人寿保险只要指定了受益人,保险给付并不计入应征遗产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对于富人群体而言,遗产税往往因为数额巨大,成为最受关注的标的。
目前国内尚未有遗产税。不过,早在1996年,遗产税法便被列入国家九五立法计划。2004年,则公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在正式征收遗产税之前,富人们不能不未雨绸缪。
而在遗产税之外,保险还有另一项避税功能,即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而这也是与更多国人密切相关的。
慧择提示:由于国外要征收遗产税,一些富翁把买保险当成逃税的一种方式,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指投保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给予购买养老保险的个人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