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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征遗产税消息传出 险企屡签天价保单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0
  【摘要】2012年深圳有政协委员建议开征遗产税,这一消息公布后,保险公司屡签天价保单,让深圳寿险市场着实热闹了一把。日前,国务院转批《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及“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这对于近年来陷入困境的寿险业而言,无异于打了一剂强心针。有分析人士乐观预测,无论到底何时何地出台相应政策,仅凭这种预期就可以给寿险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量,提升公司内含价值及估值水平。不过,毕竟征收遗产税尚无定论,在这一漫长的敏感时期,是打着避税大旗先赚一笔,还是静下心来潜心研究,寿险公司面临着不同的选择。

  日前,国务院转批《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及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有分析人士认为,对于近年来陷入困境的寿险业而言,无论到底何时何地出台相应政策,仅凭这种预期就可以给寿险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量,提升公司内含价值及估值水平。暂且不论该预判是否过于乐观,事实上,遗产税即将出台的预期早已成为寿险产品的新卖点。

  寿险合理避税受重视
  去年底,深圳或将试点开征遗产税的传闻,让深圳寿险市场着实热闹了一把。多家媒体报道,在深圳传出或将开征遗产税的消息后,保险公司屡签天价保单,当地市场就曾出现了一张趸交保费1.03亿元和一张年缴保费2680万元(3年期)的巨额保单。不少私营业主成为保险公司的“座上宾”,而避税则是他们共同的目的。
  征收遗产税在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相对陌生,多少带有几分神秘色彩。我国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未予开征;1994年,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近日,在深圳提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路中,出现了试征遗产税的建议,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尽管距离真正征收遗产税尚有时日,但却触动了不少富人的神经,他们已经在考虑如何通过购买保险来合理避税。
  在成熟的国际保险市场上,有现金价值的寿险保单往往会成为不少富人的避税工具,不计入应征遗产税内。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首先,寿险给付可以缴纳遗产税。人寿保险具有高度的变现力,通常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即以现金形式给付保险金给受益人,这充分符合遗产税以现金缴纳的需要。其次,寿险保费可以降低遗产税税额。遗产税的计算依据是可课税遗产,它是死亡者的总遗产减掉允许扣减额后的余额,允许扣减项目包括费用、债务、捐赠等。再次,寿险赠与可以规避赠与税。赠与税是财产所有人于有生之年转移其财产而课征的税,一般赠与者每年对每位被赠与者享有一定的免税额。另外,购买高额寿险可防止财产“缩水”。遗产税是对死亡者的所有财产作的最后一次征税,税率较高。美国的遗产税率在18%~50%之间,日本的税率在10%~70%之间,由于寿险是社会福利事业,政府相应予以鼓励并采取优惠政策,寿险给付在一定条件下免征遗产税,这无疑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减轻税负的巨大空间。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认为,遗产税开征的消息传出,人们都会选择保险作为避税工具。此外遗产税推出的预期阶段和初期阶段,对分红险、万能险的推动作用要强于传统寿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