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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仍需改善

更新时间:2012-10-20 09:06
  【摘要】为更好的推进保险业的发展,保监会要求各大保险公司应相继推出大病保险,让广大民众在面对大病来袭时有所依靠,保监会还要求各大保险公司需积极将大病保险推向市场接受百姓的检验。
  9月19日,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称,大病保险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降低承办费用和管理成本。保监会将适当减免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调整大病保险资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
  项俊波说,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程度上让利于民。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要遵循科学定价、审慎定价原则,合理设定利润上限,并建立风险调节基金等方式对盈亏情况进行调剂,超出的利润进入基金池,用于提高保障水平或滚存到下年度。逐步形成合理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
  在大病保险实施的监管方面,项俊波称,监管部门要制定大病保险相关配套文件,发布示范性承保产品条款,统一和规范大病保险服务标准。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从严把好大病保险市场准入关。
  目前,保监会正在制定规范大病保险业务的通知和大病保险示范产品,细化大病保险相关规定,统一和规范服务标准。
  慧择提示:根据保监会召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保监会对大病医保尤其重视,要求各大保险公司严格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但是在大病医保实施前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减负”,“减负”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大病保险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