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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约束对保险监管的作用

更新时间:2017-08-26 18:44
  【摘要】随着2001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将市场约束与最低资本约束、外部监管并称为三大支柱以来,市场约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2011年发布的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指出,有效的市场约束是有效保险监管的前提。积极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我国保险监管面临的重要课题。
  市场约束有助于
  抑制道德风险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对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设置了较强的保护制度。当保险机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时,往往通过保险保障基金和其他国有资金注资,而几乎没有实施市场退出,这使得保险机构的经营者会进行高风险的投资,因为如果冒险成功,他们会获得物质上的收益和人力资本的升值,而冒险失败则会有推卸责任、由政府来兜底的回旋空间。
  当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退出时,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将强制转让给其他保险机构,而几乎不会损害客户的利益,这使得保险消费者对保险机构的经营状况和前景就不会进行认真评估,从而放松甚至放弃对保险机构的监督,这样就产生了道德风险。
  市场经济是责任经济,市场参与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应有的责任。有效的市场约束要求实行部分保护制度,这会激发保险消费者对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的动力,而且市场约束还要求保险机构进行广泛的信息披露,这也使保险消费者的监督成为可能。
  市场约束有助于建立激励
  相容的风险控制机制
  市场约束与保险机构的经营是激励相容的,即市场约束的目标与企业经营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能够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机制。
  保险机构的投资决策决定风险和盈利状况,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决定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市场参与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对保险机构风险状况的判断,选择提供资金(包括保费、投资、借款等)的数量、价格和方式。同样,保险机构根据可以获得资金的成本与收益比较,选择保持偿付能力和资产组合的风险状况。
  由于双方激励因素都单纯来自资金方面,所以目标都是利润最大化和避免受到风险负外部性。这种市场机制有利于形成激励相容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控制个体保险机构的道德风险和保险市场体系的系统风险。
  市场约束有助于改善
  资源配置效率
  在没有其他因素影响下,市场参与者选择保险机构的标准是其综合实力,资金会向安全、高效的保险机构转移,低效率保险机构必须以更高成本获得资金,若状况恶化到无法获得资金,就会被淘汰出市场。市场参与者还会在保险、银行、证券市场等不同金融中介之间进行选择,将资金提供给最有效率的渠道。由于面临市场约束,保险机构有动机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保证在适度风险前提下获得更高的盈利,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市场约束有助于降低
  政府监管的成本
  政府监管成本包括监管部门的直接成本、保险机构的执行监管政策的成本,以及由于政府监管导致的效率低下和市场活力不足等所带来的社会成本。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壮大,在单纯依靠政府监管的情况下,为实现监管目标,只能持续扩大监管机构的规模,增加监管的成本。而且,政府监管往往一味要求保险机构服从监管,而没有考虑到监管政策是否与保险机构的经营目标相悖,结果造成既付出高额成本又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特别是由于市场约束的缺乏造成的道德风险,将导致问题保险机构退出成本的扩大化,损失的外部性增加。
  市场约束有助于矫正
  政府监管方向
  市场约束不仅有约束保险机构的作用,还同时约束政府监管。由于保险机构对监管者的影响力一般大于保险消费者,因此,监管者往往会倾向于维护保险机构的利益。而市场约束的增强,使得消费者的参与度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在市场中的作用日趋重要。
  如果监管者没有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目标,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的不满,引发行业的声誉风险和退保风潮,甚至会造成行业危机,这会对监管者形成制约,限制监管者的随意性和减少寻租行为,使监管行为和目标符合公众利益。同时,即使监管者力求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也会由于不能真正了解消费者的诉求而趋于盲目,而通过市场机制消费者的诉求能够得到充分展现,监管者据此才能制定出符合保护消费者目标的监管政策。
  市场约束有助于提高
  政府监管对风险的敏感性
  政府相对于市场而言,获取信息和实施监管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而市场却无时无刻地监控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并及时地发出警示信号。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利用市场提供的高质量信息,更加及时、准确地发现保险机构风险状况,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现代金融保险市场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严重,政府监管需要扩大信息源、提高信息的获取速度,市场是一个很好的手段。
  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是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核心条件,同时,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限的保险经营和消费安全网、完善的保险市场机制、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慧择提示】因此,发挥市场约束作用,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一要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运用好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两个手段;二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有效的透明经营、透明监管制度;三要健全保险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四要改进公司内部治理,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管控的能力;五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六要引导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建立科学的保险公司声誉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