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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监管要求 塑造保险监管新形象

更新时间:2012-06-07 09:18
    【摘要】保险监管工作是党领导和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保险业在保障经济发展、保障民生需求、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保险监管提出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要求。这对于保险监管干部深刻理解保险监管的宗旨要义,准确把握保险监管方向,充分发挥保险监管作用,全面提升保险监管工作水平,再创保险监管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保险监管总要求,进一步丰富创新了保险监管理念。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为谁监管、监管什么、怎样监管”的课题研究,不断深化保险监管理念、保险监管核心价值观、保险监管内涵等方面元素的丰富和创新,使保险监管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提出“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要求,适应了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保险监管的新要求、新期盼,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了保险监管工作的思路和内涵,使保险监管工作的立足点、着眼点和落脚点更加清晰明确。
  保险监管干部,就是要在履行保险监管职能实践中,以服务民生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宗旨,以防范风险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首要任务,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经济产业需求为目标,充分体现保险监管的职能和作用,使保险业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实践证明,保险监管就是要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立场和方向,为保护人民保险消费权益、依法维权的工作标准不能降低,为人民防范市场风险、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首要任务不能放松,为实现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享受保险业发展成果的目标不能淡化。大连保监局根据保监会党委的工作部署和监管总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紧密围绕打好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攻坚战,有效防范风险、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深入搞好监管文化大讨论、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等重点工作,做出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的要点事项安排,明确主攻方向,明晰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多方参与,立体打防阵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打好攻坚战,务求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看到治理整顿结果,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回答和交待。真正把保险监管总要求融化在头脑里,贯穿在实践中,落实在行动上,在具体事项上见成效,在整体推进中见成果。
  二、保险监管总要求,深刻反映了保险监管的特质特征。保险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力量。保险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事业中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了其自身的社会角色定位和从业特质,同时也决定了保险监管工作在监督管理保险业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保险业在我国发展史上几经兴衰,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保险业才呈现迅猛发展之势,社会保障功能日益凸显。
  诞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在继承我国保险业积累的监管经验基础上,借鉴国际同行业监管经验,逐步丰富了保险监管的理念、思维模式和监管模式,构建起比较完整的保险监管体制、制度和机制,形成了比较科学的保险监管工作体系,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治理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行业稳健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参与社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群众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保障水平、供给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也在日益增长。同时,人们对保险监管机构干部履职水平、执法能力、监管效能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我们感到,新形势下保险监管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一定要放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监管作风转变上,切实担当起履职为民、监管为民的根本责任和使命;一定要放在严格查处经营主体违法违规、危害和欺骗误导案件上,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任何侵害;一定要放在防范内控管理不善不严上,切实保证市场有序稳健运营,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一定要放在群体性退保案件防范上,切实让人民群众分享保险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保险业真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全面,为民生需求保障周到,为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有力。
  三、保险监管总要求,凝结了保险监管干部的价值追求。保险监管干部是一支专门从事保险监管工作、履行保险监管职责的队伍。在长期的保险监管实践中,保险监管干部牢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任劳任怨、甘于奉献,注重学习研究国内外保险监管先进理论成果,注重总结提炼自身监管实践成功经验,为推进保险监管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几年来,大连保监局干部遵循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要求,把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服务经济和社会管理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发力点,贯穿到保险监管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坚持在监管实践中总结提炼经验,在运用经验推动实践中深化体认,以市场主体满意、消费者满意、社会群众满意、地方党政机关满意为工作评价标准,努力做好保险监管工作。
  四、保险监管总要求,着力塑造保险监管一流队伍形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事业,需要保险监管干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事业追求,一流的业绩标准,为保险事业增添光彩。
  建设高素质的保险监管队伍,造就“政治立场坚定、监管能力较强、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主要需做好五点:
  (一)抓文化熏陶。保险监管文化是保险监管干部的职业动力和精神守望,它对于丰富监管理念、启迪监管思维、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制度内容以及升华监管精神境界等,具有深刻的感染力。要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政治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热爱保险监管事业,固化保险监管价值观。
  (二)抓业务历练。保险监管干部要掌握行业特质特征,精通政策法规,明晰市场规律,会观察调查分析复杂问题,能抓准处理问题的切入点和关键处,保证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抓守纪廉政。实行公开、透明的行政方式,规范检查程序和处罚程序,严格工作行为规则和制度执行约束,定期开展监管工作反思和述职述廉,开展工作效能内部点评和社会群众监督评议。
  (四)抓能力增长。形成能力建设长效机制,抓实抓好多样培训教育,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到公司挂职锻炼,把挂职锻炼与监管课题研究、日常检查结合起来,结合监管经验交流,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大讨论,群策群力汇集监管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和工作载体。
  (五)抓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保险监管工作评价体系,按照业务分工和岗位责任,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定期发布考评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将考评结果纳入创先争优、提拔使用规章之中,通过多种措施手段,打造一流的保险监管队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慧择提示】保险监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监管工作水平,决定着保险业发展水平和保障服务效能。“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监管总要求,为打造一流的保险监管队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前进的方向。唯有一流的监管责任、一流的监管水平、一流的监管能力、一流的监管业绩,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