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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将扩大到50%以上

更新时间:2017-08-26 04:0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今年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争取扩大到50%以上。这是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今日(1月7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吴仪表示,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包括面向城镇就业群体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面向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向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面向城乡贫困居民的医疗救助制度等。
  截至2007年11月底,中国已有1.76亿职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07年9月底,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数的85.5%,参加农民达到7.3亿人,参合率达到86%,提前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同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已在全国79个试点城市开展。
  吴仪称,今年我国将在试点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同时,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预计将超过3000万人;此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将不断完善。
  此前,2007年12月2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时表示,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到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减轻个人负担;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从2007年79个试点城市扩大到50%左右的城市,2009年将达到80%左右的城市,并于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城镇未就业居民。
  吴仪在此次会上强调,卫生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统筹兼顾,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