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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险的由来与发展 看这里全明白

更新时间:2021-06-03 15:29

  众多保险种类中,重疾险有着独特的作用,确诊合同约定的疾病、实施了某种手术或达到了某一状态,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且对保险金的用途没有限制。因为它的高度灵活,成为人们投保的重点关注对象。对于重疾保险的由来与发展很多人可能不是很清楚,今天就来追本溯源,揭开它神秘的一面。


重疾保险的由来与发展 看这里全明白

图片来源:pixabay


  一、重疾保险的由来

  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目前大家普遍公认发源于南非。南非一位心脏外科医师 Dr. Marius Barnard提出重疾创意,提供病人罹患重疾之后的康复、生活的费用。他于1983年联系保险公司推出了世界上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当时这款重大疾病产品仅提供四种重大疾病保障:突发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癌症(恶性肿瘤)、脑中风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只要被保险人确诊这四项重大疾病,就可以获得约定保险金的赔付,提供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同时为后续的康复做准备。


重疾保险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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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

  1995年,重疾险首次引入中国大陆,作为寿险的附加,保障7种重疾,最初也是作为寿险的附加险,保障7种重大疾病,其中包括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瘫痪和重大器官移植。2006年,“友邦守护神事件”,推动本土重大疾病产品定义标准化。

  “友邦守护神”事件的核心是“重大疾病的定义”,6名投保人以“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上述合同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内容”为由,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定义直接导致了产品“保死不保生”。

  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制定实施

  2007年,是本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专业化、标准化的里程碑,此时,《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推行,对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规范。行业协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成人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括6种重大疾病;若成人重大疾病保险保障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必须采用行业协会定义。

  2019年“重疾险定义修订”开征意见:疾病种类不减反增,保障程度不降反升。即将面向行业内外进行征求意见。修订的初衷并非降低保险公司赔付成本,而是为了适应医学发展的进步,将重疾定义进行科学调整。修订方向是扩大保障范围,精准细化疾病定义,减少理赔纠纷,规范不合理行为。

  2、重疾新规的落地实施

  2020年11月5日,重疾新规出台,在原来25种重疾的基础上,增添了3种重病和3种轻症疾病,其中3种重疾涵盖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新增3种轻症有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也就意味着当下的重疾险产品保障范围更为广泛。

  除了重疾病种和轻症数量的增加,在其他方面,重疾定义也有不小的变化,如甲状腺癌分级赔付、恶性肿瘤赔付更严格、部分重疾定义放宽理赔条件等,总体上来说,理赔更为严谨,更为规范,更加符合当下的医疗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理赔纠纷。


  重疾保险的由来与发展上文已经做了详细介绍,重疾险起源于南非,为治疗,更为了治愈后更好地生活!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出现,大大解决了用户因疾病的来临而失去重获新生的信心。大家都需要保险,不光因为人人都会死,还因为人们都想好好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