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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养老保险多缴多得

更新时间:2018-03-07 11:17

  【摘要】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多项惠民政策,加大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

河南省养老保险多缴多得

  《意见》提出,建立梯次缴费补贴机制,大幅度提高政府对居民缴费的投入补贴力度,城乡居民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后,政府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的高低进行补贴,多缴多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每多缴一年,到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取消原来的每年最低100元缴费档次,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同时,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现行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以及政府给予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


  慧择提示:河南省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另外,从今年起,河南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取消,改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