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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安享利年金保险责任详解

更新时间:2017-12-22 11:13

  【摘要】消费者购买天安人寿安享利年金保险前,因提前了解保险保障责任。据了解。天安人寿安享利年金保险责任主要包括生存年金、身故保险金以及满期生存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生存年金

  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生存或于本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之前(不含保险期间届满之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生存,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释义)的 4%给付生存年金。

天安人寿安享利年金保险责任详解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已领取的生存年金后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天安人寿安享利年金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生存年金、身故保险金以及满期生存保险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要详细了解,确保保障可以满足所需,防止投保后损害了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