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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定期保险产品推荐

更新时间:2017-12-12 16:58

  【摘要】定期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两款国寿定期保险。


  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身故保险金

  1年内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10万元,合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年内因疾病残疾,保险金为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高残或1年后因疾病高残,保险金为1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定期保险产品推荐

  国寿安欣无忧特定意外保障定期寿险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效客票搭乘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本合同所列明的六种重大自然灾害中的一种或多种而遭受 意外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00%;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500%。


  慧择提示:国寿定期保险哪些好?国寿祥福定期寿险保障包含由意外和疾病导致的身故和身体高度残疾,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国寿安欣无忧特定意外保障定期寿险属于中短期意外产品,主要针对客运交通工具保障,重大自然灾害翻倍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