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保险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11-10 17:28

  【摘要】母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她们的消费过程代表着一种爱的传播,母婴产品也是充满爱心的产品。中国人寿因此推出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是一款受到很多准妈妈欢迎的产品。下面,小编就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孕产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孕产妇身故保险金,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附带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新生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若附带被保险人为多人,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新生儿身故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新生儿身故保险金额为限,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一、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附带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附带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怎么样?这款产品专门为准妈妈推出,凡已领取准生证妊娠未满20周的女性都可以进行投保,但是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也要看清保险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以免后期理赔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