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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养老制度简析

更新时间:2017-12-05 14:46

  【摘要】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不止在我国有养老保险制度,国外也有养老保险制度,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国外养老保险制度。


  一、德国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养老保险的目标在于养老金应是以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的生计,维持其购买力。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三大支柱是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年老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原则上讲,所有雇员都是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参保人。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采取根据实际需要一年一定的办法,1997年缴费比例为工资的20.3%,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月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由雇主单独支付。此外,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还获得国家补贴,约占当年养老保险总支出的五分之一。

国外养老制度简析

  二、美国养老保险制度

  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后来,经过数次补充和修改,扩展成了一个包括老年和残障者在内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社会保障法规定,凡交纳社会保险税的年满65岁的公民都可享受养老退休金,62-65岁退休者只能享受部分养老退休金。此外,对于参加保险的因伤残退休者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配偶也给予一定的保险费。美国的养老保险费是强制性的,每月在投保者工薪中(雇主与雇员分担)扣除。每人都有一张个人社会保险卡,保险卡上注明应缴纳款项,一般为工薪的7%,全美90%以上的公民都参加了这一保险。对于未投保的老人,在1974年前,由联邦政府按全国统一标准发放。


  三、英国养老保险制度

  英国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两部分。凡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都可得到基本养老金,而附加养老金只有平时按规定金额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公民退休后方可得到。附加养老金的多寡由公民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时间的长短决定。交纳保险金的时间越长,附加养老金就越多。对于延期退休者(男性65—70岁,女性60—65岁),本人不再交纳保险金,雇主代他交纳。如果丈夫已经退休,而依赖其收人生活的妻子还不到退休年龄,丈夫可以领取较多的养老金。在英国,年满65岁的男性,年满 60岁的女性即可退休并有资格享受养老金待遇。公务员年满60岁即可退休,年满65岁的,强制其退休。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三种模式。国外养老制度也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