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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人身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12-05 14:55

  【摘要】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或身体。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意外人身保险保障责任。

意外人身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5、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慧择提示:意外人身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一是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二是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三是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