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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的填制相关知识

更新时间:2017-11-17 17:53

  【摘要】投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之一,因此投保单的填写要严格、认真、规范,并保证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备,原则上不允许涂改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接下来为您介绍的是保险单的填制相关知识。

  (一)发票号码

  填写投保货物商业发票的号码。

  (二)保险单号次

  填写保险单号码。

  (三)被保险人

  (1)如来证无特别规定,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上的受益人。

  (2)信用证要求保险单为to order of ××× Bank 或in favour of ××× Bank,可在被保险人处填写“出口公司名称+Held to order of ××× Bank (或in favour of ××× Bank )”。

  (3)信用证有特殊要求。

  (4)信用证规定,保单抬头为第三者名称即中性名义。

  (5)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空白抬头(TO ORDER)。

  (6)以 FOB、CFR、FCA 或 CPT 条件成交,且外商委托出口公司代办保险。


  (四)保险货物项目

  与提单相同,填写货物的总称。

  (五)包装及数量

  与提单相同,填写最大包装的总件数。裸装货物填写货物本身件数,散装货物填写货物净重,有包装但以重量计价的应同时填写总件数和计价总重量。

  (六)保险金额

  一般按照发票金额加一成(即110%发票金额)填写。最终以双方商定的比例计算而成。

  (七)承保险别

  出口公司只需在副本上填写这一栏目的内容。当全套保险单填好交给保险公司审核、确认时,才由保险公司把承保险别的详细内容加注在正本保险单上。

  (八)标记

  与提单相同,也可以填写“AS PER INVOICE NO.×××”。但如果信用证规定所有单据均要显示装运唛头,则应按实际唛头缮制。

  (九)保险总金额

  将保险金额以大写的形式填入,计价货币也应以全称形式填入,注意保险金额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使用的货币一致,保险总金额大写应与保险金额的阿拉伯数字一致。

  (十)保费

  一般已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印刷时填入“as arranged”字样,出口公司在填写保险单时无须填写。

  (十一)装载工具

  填写装载船的船名,当运输由两程运输完成时,应分别填写一程船名和二程船名。如:

  一程船名:Mayer

  二程船名:Dongfeng

  该栏填写:Mayer/Dongfeng

  如转运到内陆加Other Conveyance。

  (十二)开航日期

  一般填写提单签发日期,也可填写提单签发日前后各5天之内的任何一天的日期,或填写 “As Per B/L”。

  (十三)起运港

  填写起点即装运港名称。

  (十四)目的港

  填写讫点即目的港名称。

  (十五)保险单份数

  根据《UCP600》第28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单据表明其以多份正本出具,所有正本均须提交。

  当信用证没有特别说明保险单份数时,出口公司一般提交一套完整的保险单。

  (十六)赔付地点

  一般的,将目的地作为赔付地点,将目的地名称填写入该栏。如买方指定理赔代理人,理赔代理人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所在国内,便于到货后检验,赔款货币一般为投保额相同的货币。

  (十七)日期

  日期指保险单的签发日期。由于保险公司提供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服务,所以要求保险手续在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办理。保险单的日期也应是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的日期。

  (十八)投保地点

  填写投保地点的名称,一般为装运港(地)的名称。

  (十九)背书

  (1)空白背书

  (2)记名背书

  (3)记名指示背书

  (4)特别情况

  慧择提示:保险单的填制包括哪些?保险单的填制包括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被保险人、保险货物项目、承保险别、投保地点等相关必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