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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旅行综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知识详解

更新时间:2017-10-26 16:33

  【摘要】国寿旅行综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消费者提供意外伤害保险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身故处理保险金和意外伤害医疗津贴保险金,保障范围十分全面。那旅行综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进行理赔?一般来说,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之后等待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

  理赔资料

一、申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和身故处理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津贴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结算凭证、附有必要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诊断报告的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

  4.对于已经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5.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领取

  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申请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慧择提示:国寿旅行综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进行理赔?申请人需要携带保险单、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即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