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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17-10-26 11:10
  【摘要】重大疾病看似离我们很远,然而,每年我国都有大量的人因为患上重大疾病,导致整个家庭“因病返贫”。其实,只要购买了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就算患上重大疾病,也能向保险公司申请一笔丰厚的保险金。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分享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的相关知识。

  一、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4.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上述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款所列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慧择提示: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需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等多项证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收到相应材料后会立即进行深厚,尽快将约定的保险金给付到申请人手中。此外,申请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