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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重要内容分享

更新时间:2017-10-27 17:23

  【摘要】很多购买了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人,常常会把保障范围和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这两项内容忽略,但事实上,这两项内容都是保险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分享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重要内容。

  保障范围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 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 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 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重大 疾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 1. 基本保险金额×明确诊断患重大疾病时的交费年度数; 2. 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05%。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慧择提示: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申请时应当事先准备好保险单、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等多项证明材料。